4月29日,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807号国务院令,公布修订后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。修订后的《条例》全文共8章49条。全文如下:https://www.gov.cn/zhengce/content/202505/content_7022127.htm
5月1日,司法部官网发布司法部、农业农村部负责人就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》修订答记者问一文,就《条例》修订的背景和内容进行详细说明。
问:请简要介绍一下《条例》的修订背景。
答:党中央、国务院高度重视种业创新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,要下决心把我国种业搞上去,抓紧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,从源头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。我国于1997年公布施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》,建立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。2015年修订的种子法对植物新品种保护作了专章规定。2021年12月,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种子法的决定,主要对关于植物新品种保护的规定作了修改,进一步提高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水平。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种子法,有必要修订现行《条例》。
问:修订《条例》的总体思路是什么?
答:修订《条例》遵循以下总体思路:一是坚持党对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的领导,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和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的决策部署,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,促进种业创新发展。二是贯彻落实修改后的种子法,进一步细化、完善相关制度。三是与相关国际条约做好衔接。